|
通 告
越南警方緝獲潛逃越南台灣通緝犯
劉○倉以謊稱熟識本處人員詐騙民眾
請對類似詐騙活動宜提高警覺
並請受騙民眾出面指認,共同打擊不法
案情摘要
:
查通緝犯
劉
○倉及越南籍共犯阮
○氏等
2人以謊稱「熟悉我國駐胡志明市辦事處人員,可以免面試取得赴臺簽證」,欺騙台、越籍被害人每次交付3佰至2仟元美金
(共約1萬6仟9佰元美金)不等的財物。粗估已有超過70多人受騙,所獲取之不法利益高達約15萬美元(約500萬元新臺幣)。
今(
98)年9月我駐越南胡志明市辦事處接獲舉發劉嫌詐騙資料,認為劉嫌的不法行為不僅嚴重傷害駐處名譽,更造成被害國人與越南人民的財產損失,於是會同越南警方全力偵辦。經
二個多月的偵監調查,終於
11月9日
凌晨
3時緝獲劉嫌及越南籍共犯。
劉嫌在越南境內期間持用偽造名為「黃方平」(
HUANG,
FAN PING)的越南簽證及「麥番樂責任有限公司 「劉友志」的名片,以規避查察。另吸收楊○蓉及阮○全等2女為共犯居間介紹,利用被害人急想赴台的心理,成功誘騙交付財物。單以今(98)年9月以來,詐騙台灣籍男子及越南籍女子等共18人。
依越南法律規定,劉嫌可能將被判處
10年以上有期徒刑,本案為第一件不法份子利用我國駐外辦事處名義詐財的案件,我國刑事警察局將於劉嫌服刑完畢,派人押解返國歸案。。
駐胡志明市辦事處 敬啟
98年11月13日
類別: 即時新聞
資料來源:
E-mail: commerce@hcm.fpt.vn
日期:
文號: 0
.:: 其他短訊:
|